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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令007【總統及國大候選人參選資格】


發佈日期:中正民國四年十二月卅一日
行政令編號:007

總統及國大候選人參選資格


 本院根據臨時國民大會通過的議案,正式公佈總統及國大候選人參選資格,詳情如下:

總統資格
  一、須於本國註冊滿三十天、總發帖數量為一百帖。
  二、無干犯本國刑事案底者,得參選或被選為總統、副總統。
國大資格
  一、須於本國註冊十四天,上線時數共三小時,發帖數量為五十帖。
  二、選舉前三個月內在本國沒有干犯判處七天或以上的刑事案紀錄。

行政院長 李迎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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