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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【毀謗與抹黑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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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雨框眼鏡
時間:
2017-9-2 21:36
標題:
【毀謗與抹黑法】
{第一條:毀謗抹黑的定義}
壹、凡涉及故意侮辱、傷害他人利益的為毀謗。
貳、凡涉及選舉黑函、惡意中傷他人的為抹黑。
叁、上述兩者皆需要法院的定義。
{第二條:刑責與判決}
壹、凡涉及兩者召開刑事法庭之後,當法官宣告有罪,即進行判刑。
貳、涉及兩者處入監七日至三十日,半年內不得參與選舉。
叁、入監之外,亦有罰款或所謂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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